一地兩檢爭議事件簿大事記欄

譚惠珠:人大常委會27日表決一地兩檢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連六日在北京開會,包括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安排,下午會分6組討論,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表示,一地兩檢已經被提上會議議程,會在12月27日表決。她表示會提出包括法律基礎如何不牴觸《基本法》等議題,「《基本法》118、119條及第7條,即是香港政府有責任發展我們經濟,協調有關政策,及根據第七條有權在高度自治範圍內批租土地。簡單來說,我個人看法,第18條是引進法律,要全個特別行政區、全境及特別行政區全人類都要遵守的事,而不是一個特定區域,而是用在這個區域的人去遵守。」她稱,目前不可以透露會議文件內容或引用的條文,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涉及釋法。她又表示,公眾有權就一地兩檢方案提出司法覆核,但之前的案例表明本港法庭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