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曾蔭權涉貪風暴

劉吳惠蘭作供指發牌非特首個人決定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繼續作供,他被控方問到一個有健身室、圖書館、天台及花園等的3層高單位是否屬奢華時,何周禮指若以較擠逼的港人居住環境來說,無可否認屬奢華。對於在設計有關單位的同年,何周禮獲政府授勳,他稱事前不知是誰提名他,認為獲授勳與自己對社會的貢獻及個人成就有關。另外,控方傳召在2008年至2011年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的劉吳惠蘭出庭作供,她指自己任職局長期間負責制訂及檢討有關廣播業務的政策及發牌事宜,由於廣播是需要透過聲音頻譜而成,而頻譜是非常珍貴的公共資源,故政府必須透過有關發牌制度以確保頻率被好好利用。她強調發牌與否不是行政長官個人決定,而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會的決定,但她同意控方所指行政長官有權在過程中運用酌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