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曾蔭權涉貪風暴

曾蔭權歐遊同行保鑣酒店費友人支付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主控官傳召首名證人及上屆政府的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出庭作供。控方指曾蔭權在任期間多次外遊,在2010年7月29日至8月7日期間,曾帶同保鑣歐遊西班牙及倫敦,並安排保鑣入住西班牙酒店Hotel Arts Barcelona及3晚入住倫敦The Berkeley,房價每晚2632元及4049元,由於房價高於保鑣外遊津貼上限,額外的費用由曾的朋友支付。事後曾蔭權就朋友資助保鑣房價這事向時任特首辦常秘麥靖宇申請批准,麥及後批准申請。劉焱作供時表示,特首每次離開香港,警方都會作風險評估,有需要的話會派警察全程保護,而曾蔭權2010年7月到巴塞羅拿及倫敦旅遊均有保鏢隨行。至於曾蔭權朋友贊助他的住宿及交通費,要求特首辦批准,劉焱指政府對這名朋友的身分並無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