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文民

身份:保定市政協原副主席

出生:1960年6月,臨漳人。

學歷:

‧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

‧1985年9月至1989年1月:在河北廣播電視大學黨政幹部管理專業學習

‧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在河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在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簡歷:

‧1986年12月入黨

‧1978年11月至1979年5月:河北省委辦公廳機要幹部訓練隊學員

‧1979年5月至1992年3月:保定地委辦公室科員

‧1992年3月至1993年11月:高碑店市白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3年11月至1994年8月:高碑店市白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副縣級)

‧1994年8月至2001年1月:高陽縣副縣長

‧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高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3年4月至2007年3月:新市區委副書記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順平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保定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保定市政協黨組成員,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保定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至2013.12)

‧2017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9月21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岳文民(副廳級)決定逮捕。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