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大事記欄旺角騷亂

公大技術員暴動罪成判囚4年9個月

公開大學技術員楊家倫早前被裁定暴動和縱火兩罪罪成,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9個月,當中暴動罪判囚4年9個月,縱火罪囚4年3個月,兩控罪同期執行。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當天聚眾滋事,本以5年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無案底等因素,只是「一念之差,鑄成大錯」,所以減刑三個月。法官判刑時告誡社會的激進青年,希望他們謹記本案的教訓,不要以身試法,若敢於挑戰權威和法律,選擇犯法,就要承擔後果,甚至會付出沉重代價。郭官指本案被告或屬不幸,因為犯案時可能不知後果如此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