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西九建故宮博物館爭議

傳真社:西九聘嚴迅奇涉違採購程序

傳真社21日報道,《傳真社》在1月24日以《公關資料守則》向西九管理局索取局方的四份的《探購指引》資料,包括《貨品及服務採購指引》、《局限性招標或單一招標的貨品及服務採購指引》以及《基本工程項目採購程序》以下稱「程序」取得一共多達100頁的文件。

在《程序》指引說明目的是為了「確保基本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或建造的採購活動,符合正規及審計原則」,第11點列明「單一或局限性招標須在局方事先批准下方能進行,獲邀標者不應被告知投標屬單一或局限性的性質,亦應按照一貫公開及選擇性招標的程序,呈交投標所須文件,局方亦須向對方發出邀標信件」。即是說林鄭月娥及西九管理局直接委聘嚴迅奇已經違反《程序》。政府曾就直接委聘嚴迅奇多番解釋,指低於500萬的顧問合約及單一招標安排屬行政總裁、項目監管總監連同財務行政總監之批准授權範圍內,無需董事局同意。

《傳真社》引述《程序》第6點說明單一或限制性招標只能在「其他招標方式不容許的情況下採用,例如情況非常緊急、保安理由、涉及專利產品或產品相容性」,第10點提出8項條件決定能否採用單一或限制性招標,包括,公開招標會造成延誤及帶來嚴重後果、版權保障、專利權或知識產權的產品是唯一能符合所需要求的產品等,沒有一項適用於直接委聘嚴迅奇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