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立法會宣誓爭議

宣誓覆核案上訴庭今聆訊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宣誓司法覆核案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審理,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與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主審。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他認為立法會條例第73條,並無賦予法院就議員宣誓是否有效作裁決,法庭若介入今次事件,將會沒完沒了。

戴啟思指,在本案中,立法會主席並未就兩人是否拒絕宣誓作出裁決,有關決定應由主席而非法院作出,認為法院對宣誓問題的管轄權,僅在監誓人作出決定後才可行使。

梁頌恆及游蕙禎的上訴通知書,要求擱置高院法官區慶祥本週二的判決,並取得今次上訴的訟費。上訴一方認為,法官裁定不干預原則不適用於本案、宣誓非立法會內部事務的裁決錯誤,決定宣誓者是否拒絕宣誓的權力在監誓人而非法院;而基本法第77條對立法會議員發言的豁免,應適用於本案。上訴通知書又指,議員被裁定拒絕或忽略宣誓後,須經基本法第79條的程序,被褫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