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醫務委員會改革2016

病人組織三票選醫委會委員

政府早前提及,新增的4名業外委員,由1名消費者委員會代表和3名病人組織代表組成。政府進一步建議,每個認可病人權益人士機構會有3票,按各自組織同意的指引選出3名代表,並由特首委任,任期為3年。政府會於選舉前最少半年更新認可機構名單,現時名單內已有455個組織。

另外,早前業界建議,將2席醫專委員改由院士直選產生。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李國棟指,委員早前已兩次開會討論,會上一致認同「完全無需作任何改變」,亦「無需要再作討論」,決定維持現時由醫專委員選出兩席代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