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雙學三子衝公民廣場案

羅冠聰被判刑過3週難選立會

本月18日才報名出選9月立法會港島區的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身纏訟訴,且裁判官因應羅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會先索取兩份報告,將案押後至8月15日判刑,距離9月4日選舉投票相隔才3週,羅一旦被判囚3星期或以上,按《立法會條例》不論緩刑與否都會喪失候選人或當選為議員的資格。

以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最高可被判囚達兩年。羅被判離開庭外表示,自己並不心判決日響參選立法會,他相信其優秀團隊面對任何事也能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