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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10人獲撤控罪 團體庭外示威高叫:「法官醒定啲」

【本網訊】大年初一旺角騷亂事件,事後82人被捕,部份人被起訴暴動罪,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10名被告,包括《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一名15歲少年等人,經警方調查後,無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有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申請將控罪撤回。今天提訊的其餘33名被告,暫時仍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期間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意見,其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

獲撤控的林淳軒在庭外指,多人獲撤控顯示當日警方濫捕情況嚴重,反映警方未有充分搜證,希望警方高層反省檢討,當有足夠證據才拘捕及落案。他原定前往台灣與家人旅行,在機場被警方拘捕,會爭取訟費以補償旅行支出的一萬多元。

「保衛香港運動」和「珍惜群組」共約30名人士,開庭前已在法院門外示威,有人要求法官嚴懲暴徒,高叫「法官醒定啲」、「法官唔好再以政治縱容暴徒」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