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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法今全面實行 電器連鎖店率先割價

[本網訊]  2006年起討論的《競爭條例》今日全面生效,新法例規定商戶不可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圍標及限制產量等反競爭行為,在競爭法生效前夕,有不少大型電子產品零售商率先減價,最新手機型號甚至降價1500元,不少小店恐怕難以競爭。

未有實行競爭法之前,電子產品的價格都是以行內「定價」,產品供應商會指定一個售價予不同規模的商戶,有些亦會共同訂出一個合理的價格浮動範圍,令到小店和大舖能以差不多定價發售。而超市、五金及運動用品店等的批發商在供應貨品給零售商時,會設有「限價」,即是「最低零售價」,如果零售商不跟隨,供應商就會減少或是停止供貨。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香港是一個最自由的經濟體,但本港市場歪曲,操控轉售價格在零售業市場很常見,雖然有助消費者參考有關價格,以避免購買假貨,令商家及消費者雙贏,不過有關行為即是合謀定價,會對消費者做成不公平。她指條例對消費者和商界一樣有益,打擊損害競爭行為,能有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她又指競委會至今收到五百多個查詢及投訴,反映公眾對條例意識高。

以一至十分(十分最嚴重)來評價目前本港的反競爭行為嚴重情況,胡認為香港值五分以上,她希望法例實施後能起阻嚇作用,令其他企業跟隨條例,同時知道違反條例會令其聲譽受損。

另外,《競爭條例》生效前夕,多間大型電器連鎖店,包括百老匯、蘇寧、豐澤率先減價吸引顧客,其中減幅最大是衛訊,大部分電子產品均以「八折」、「照價再減」、「勁減」等作招徠,最新手機型號甚至降價1500元。豐澤在社交網站上宣布,Samsung、LG、Sony 的$4,000 或以上指定手機最低減至 8折,亦同時可享有信用卡回贈,而LG V10有8折之後更比其他連鎖店平宜。是次連鎖店的大跌價,電子產品價格比起中小型店舖售價更低,有小店擔憂減價空間有限,難以競爭。新例實施後,商戶可自由定價,對中小型店損害最大,有業界代表更憂慮,新例會爆發小店倒閉潮,反降低市場競爭。

胡紅玉指出,至今收到數宗豁免申請,但豁免申請不等如免責,競委會會檢視是否有經濟效率,以及對消費者有好處,才會考慮申請。如果申請最後不獲批准,競委會可以利用申請的資料,進行調查及起訴。被問到條例會否間接扼殺中小企生存空間,她說,條例是希望維護中小企,以免他們被杯葛,建議中小企考慮集體採購,以增加競爭力。

(香港電台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