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文章我愛六十年代

60年代最重要的音符──披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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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互聯網

翻開整個60年代的流行文化史,有四個男孩足足影響了全世界一個年代的年輕人,他們也曾來過香港,並擁有一個十分反叛時尚的名號──「披頭四」。

說來有點失禮,披頭四最火爆的日子,我剛進小學,父母都是保守傳統,學校更視這幫傢伙為飛仔、壞少年,不許宣揚接觸,所以我連披頭四曾在64年來過香港也不知,結果我要到1966年才第一次聽到披頭四的歌,而且不是他們的原聲原曲,而是鄧寄塵唱的「行快啲啦喂」(改編自他們63年金曲「Can’t Buy Me Love」)。

披頭四,洋名是《The Beatles》,1957年初組創於英國利物浦,成員包括約翰連儂(John Lennon)、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喬治哈里遜(George Harrison)、林哥史達(Ringo Starr)。披頭四真正定名成形,則從1960年開始,62至65年大紅大紫,直到1970年才宣佈解散,其間屢創「英國歷年最暢銷單曲」、「被翻唱次數最多歌曲」、「單曲預售數字最高」、「一年內獲國際流行榜最多冠軍位置」等流行音樂之最高紀錄。經典名曲多不勝數,如「I Want To Hold Your Hand」、「Can’t Buy Me Love」、「I Saw Her Standing There」、「She Loves You」、「Yesterday」、「Abbey Road」等,被譽為流行樂壇史上最成功的搖滾樂隊,直到今天,還沒有一隊流行樂隊的成就和影響可以超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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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剛二十出頭的小子,憑甚麼可以獨領風騷一個年代?這大概要看看上世紀60年代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時代。1945年,二戰結束,各國民生經濟漸漸復原,由於戰爭死得人多,勞動力欠缺,各國鼓勵生育,造成戰後嬰兒出生潮。到了60年代,這群戰後出生嬰兒,已經是十六七八的青少年了。

這就是狂人了,當心你們的子女吧!

大戰之後,整個世界從政治經濟、科技發展、家庭觀念、生活態度、民生意識、人際關係等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變,戰後嬰兒可算是嶄新世界的第一代新人。而傳統保守、陳舊規範的舊世界價值觀,已經無法滿足新一代的思維想法和行為舉動;反叛輕狂、不羈無束、活力奔放、時尚百變的披頭四,正好填補這一代的空虛心靈,「搖」走迷惘,「滾」去彷徨,使他們在現實世界中,找到象徵意義的代言人。也許披頭四是上天派落凡間的使者,在適當時候,適當地方,以適當形態,降臨到60年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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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6月7日,是香港歷史上值得一記日子;這一天,「狂人」訪港。「狂人樂隊」是披頭四的另一個稱號,這個帶着負面貶意的稱號出於主流媒體,也代表着傳統保守一輩對之評價。他們不欣賞披頭四的音樂,認為是毫無美感、雜亂無章的胡鬧噪音;他們看不順眼披頭四的形象,覺得是離經叛道、不修邊幅的奇形怪物,甚至將披頭四的「狂」和「飛仔飛女」、「不良份子」同義相提。

翻開當年一份報章,竟有這樣的一句標題:「這就是狂人了,當心你們的子女吧!」編輯人的潛台詞是:家長們,不要讓你的子女癡迷披頭四,這四個瘋癲少年會令你的子女學壞,遲早會變成飛仔飛女,小心啊!

社會愈不認同,年輕人就愈對癡迷

再看幾則當天報章有關新聞的標題─

「狂人樂隊抵港,警方特別戒備」;

「警方大卡車巡邏車及救傷車,昨雲集機場及總統酒店附近」;

「男女狂飛混雜人叢,歡迎狂人怪態百出」;

「飛女出醜,衣衫盡濕肉體透明,飛仔歡呼大叫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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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些標題可以看出,香港社會的態度是不接納這股披頭四文化風潮,甚至表現抗拒和厭惡。

不過,年輕人偏偏要對着幹,社會愈不認同,我就愈癡迷,父母愈厭惡,我就愈喜愛。6月7日那天,五千個狂熱的披頭四迷逼爆啟德機場,用歇斯底里的叫喊迎接他們心目中的超級偶像。香港開埠以來,從沒有因為一隊外來樂隊而出現過這種混亂、瘋狂的場面。這一天,是香港披頭四迷朝聖的紀念日,可惜,這一天我卻被父母困在家中,用毛筆練習書寫「上大人,孔乙己…」。

披頭四來港四4天,高潮是在樂宮戲院的演唱會。2000張門票一早賣光,最貴是75元一張票,最便宜也要28元。那一年,一個普通文員的月薪是300大元而已。這四個洋小子在台上吚吔狂歌的門票,足夠讓一家四口吃上一個月豐富飽飯了。

披頭四從最初的一個樂隊,幾首流行樂曲,漸漸變成一種生活態度。獨樹一幟的「披頭四文化」,提升到意識形態的層面,披頭四的衣著、髮型、鞋飾等,成了時尚潮流,全球青少年爭相模仿,香港當然也脫不開這股旋風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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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拿樂隊是披頭四的「山寨A貨版」

今天50歲前後的音樂人,多多少少都受過披頭四的音樂影響。60年代,因披頭四熱,掀起香港樂壇一陣樂隊風,其中許冠傑的蓮花樂隊,與及譚詠麟、鍾鎮濤等五子的溫拿樂隊,就是這個風潮下的產物,尤其是溫拿樂隊,無論在音樂、形象,甚至包裝手法,都有着強烈披頭四影子,用今天的語言,溫拿樂隊是披頭四的「山寨A貨版」。

我有個表哥,當年也和一班同學組織了一個樂隊,瞞着父母參加比賽,在船河派對演出,後來給父母知道了,吵得幾乎離家出走。表哥因要唱好披頭四的歌,竟發奮努力學習英文,英文成績突飛猛進,中學畢業後,為了尋披頭四的根,隻身到英國利物浦讀大學,後來學有所成,現在是社會上一個德高望重、很有成就的人。

表哥的經歷,是60年代許許多多青少年的經歷。披頭四狂熱,間接促成了香港人崇洋之風。

很多人以為,披頭四只屬於新潮崇洋少年人的玩意,其實,披頭四音樂對低下層市民也有一定影響。先前說過,我第一次接觸披頭四的歌是聽鄧寄塵唱的「行快啲啦喂」,這首「行快啲啦喂」是「The Beatles」63年的金曲「Can’t Buy Me Love」,中文譯作「沒法給我買來的愛情」。1965年,新加坡一位華人歌手「上官流雲」將這歌填上新詞,把浪漫的情歌改為抵死低俗的廣東歌,表面是描寫一個污糟邋遢的老伯,實質是諷刺狂人披頭四。這歌傳到香港後,在市井中流傳,火速紅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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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快啲啦喂,阿珍今日嫁人啦

行快啲啦喂,啦喂,行快啲啦喂

我招呼嗰個丁老伯,佢又夠肥夠邋遢

周身癬癩一撻撻,佢學啲狂人披頭髮

一身污糟,不怕失禮,把口鬼咁滑……

這首源於新加坡的「行快啲啦喂」,在香港更紅,梁醒波、新馬仔、鄧寄塵、鄭君綿等十多個藝人歌星都翻唱過。

還有一首「一心想玉人」,亦是「上官流雲」改編自「I Saw Her Standing There」:

佢成日對我鬼咁親,講真都無句真,

睇佢咁斯文,真係想到我失魂,

談情共說愛,認真風韻,

噢!我一心想玉人!

呢佢個名叫阿珍,我愛佢珍珠都冇咁真,

睇佢咁銷魂,著條鴛鴦繡花裙,

郎情共妾意,心心相印,

噢!我一心想玉人!

學唱相思引,大跳周身印,

夢裡高聲嗌,叫句阿珍,唔…

相親愛不變心,託阿三姑去說親,

佢話呢趟弊,阿珍已經嫁左人,

情人實已嫁,心都灰晒,

噢!一於走去轉個運!

1966年,丁瑩、朱江主演了一齣電影,叫「阿珍要嫁人」,電影海報寫着:「行快啲啦喂,阿珍今日嫁人啦。」

從任何角度去看,披頭四肯定是60年代最重要的一個音符;今時今日,披頭不再,換來是許許多多另一類「頭」,這些「頭」我們也許很看不順眼,斥責是頹廢、墮落;但每個年代總有每個年代的聲音,從一代接到另一代。或許,讓年輕人狂野出軌一點又何妨,就像當年我們為披頭四而尖叫,今天的「噪音」,說不定是下一個新世紀最重要的音符呢。

《我愛60年代》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