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今日公布4月份消費物價指數,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影響的基本通脹率,在4月為1.6%,與3月份相同;而保留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影響的整體通脹率為1.7%,亦與3月份的升幅相同。
通脹率是消費物價指數與去年同期比較得出的上升幅度數字;如出現負數,即表示通縮。
在4月份,統計處開始採用新的開支權數。(見下圖)

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組成項目中,價格在4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5.5%)、雜項服務(上升4.5%)、交通(上升4.3%)、雜項物品(上升2.6%)、煙酒(上升2.3%)、住屋(上升1.0%)、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0.8%)及基本食品(上升0.5%)。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耐用物品(下跌1.9%)及衣履(下跌0.3%)。
政府發言人表示,4月基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上升1.6%,與上月相同。燃料相關項目的價格進一步加快上升,但其他主要組成項目的價格壓力受控,令整體通脹得以維持溫和。
發言人又說,展望將來,由於國際油價仍然高企,相應對消費物價內各個與燃料相關項目的傳導效應料將在未來數月持續。最終的影響將取決於中東局勢的走向。不過,來自其他方面的價格壓力普遍受控,這應有助減輕整體通脹的潛在上升壓力。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發展,並會視乎情況採取進一步應對行動,以維持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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