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30名法律界選委發聯署聲明譴責非法武力行為

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戴啟思等30名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譴責任何人在和平示威集會中使用非法武力的行為,並高度關注昨天(12日)金鐘一帶警方對公眾人士(包括示威者及傳媒)是否使用非法武力。

聲明譴責警方在公眾人士沒有造成安全威脅的情況下,對手無寸鐵的示威人士、甚至部份明顯是記者的人士使用不必要武力。聲明指這是罔顧公眾人士安全的行為,並且超出警方行使維持公共秩序的合法權力。

聲明引述警方通例,指出警方對待公眾時須採取高度克制,如非必要不能使用武力;即使在合理環境下需使用武力,也應以最低武力達到行動目的。聲明亦引述終審法院就拒受理前警司朱經緯上訴案的判詞,指出不論遇到多困難的情況,「法庭絕不能姑息如此對市民無理施用武力的違法行為」。

聲明強烈要求警方嚴格遵守警察通例中有關使用武力的守則,並就昨日警方對公眾(包括示威者及傳媒)有否使用非法武力一事展開獨立調查、召開獨立聆訊。

大律師公會呼籲公眾應耐心及理性表達意見,並指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引起強烈及明確的反對聲音,現促請政府深切自省及與社會各方對話,並檢討在目前情況下是否仍有必要堅持相關修訂。公會稱,相信一個對公眾負責的政府必定會暫緩修訂、重新考慮其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