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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隧分流押後7日至12月17日實施

政府今日公布3條過海隧道實施分時段收費的安排,由原定12月10日押後至12月17日實施。政府指於定12月17日推行是為了「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沒有提及原定的12月10日是區議會投票日。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運輸及物流局局長訂立了《〈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明紅隧、東隧及西隧將於12月17日上午5時起實施分時段收費。該公告將於立法會復會首日,即本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十分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可透過多渠道了解分時段收費的具體安排,務求有序順暢地實施分時段收費,決定在12月17日實施。

分時段收費安排如下:私家車和電單車收費將按時段而有所變化,在星期一至六(非公眾假期),西隧私家車收費介乎20至60元,紅隧和東隧私家車收費介乎20至40元;而電單車(包括機動三輪車)西隧收費介乎8至24元,紅隧和東隧收費介乎8至16元。

在公眾假期,3條過海隧道私家車收費按時段收費介乎20至25元,電單車收費介乎8至10元。

至於其他車種收費維持固定及劃一,3條過海隧道過海的士收費繼續全日劃一25元,而其他商用車包括貨車、巴士等全日劃一50元。

實施分時段收費詳情載於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tc/transport_in_hong_kong/tunnels_and_bridges_n/tvt/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