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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裳|《壹週刊》社長:從資料搜集員做起

黃麗裳初出茅廬時,她同學問:「你返邊度?」

「中環。」黃麗裳答。

1995年加入壹週刊後,同學再問:「你返邊度?」

黃麗裳笑著說對記者說:「答荔枝角好似『downgrade』了。」

讀社會科學出身的她,現任《壹週刊》社長,自小對記者這職業情有獨鍾。

「十歲左右,在電視見到戴卓爾夫人跌倒,很多人談論香港前途問題,住新界的我很擔憂,究竟新界是租借地還是割讓地?親戚在港島和九龍該怎辦?開始思考這些問題。和朋友玩樂時,會扮記者、新聞報導員。」

兒時幻想終成真,黃麗裳第一天到《壹週刊》上班,穿了一身正裝,別人卻覺得她怪。「踏入公司,那些記者穿得很隨意,有人甚至穿拖鞋,我渾身不自在。」

當然,最吸引她的是這份工作的本質。從財經組的資料搜集員做起,讀大學時便喜歡待在圖書館找資料,所以挺適合這工作。一來,她對事物充滿好奇心,二來,喜歡挖資料。「上司給了一個題目,我便到圖書館找某有錢人的發跡史,越做越有興趣。後來轉做記者,一做就是二十多年,但,我不覺得這是一份工作。」

若沒足夠熱情和膽識,恐怕也做不長。黃麗裳做爭產新聞時,試過有人約她上酒店……

「有人給了我房號、鑰匙,要上去『攞料』。心想:慘了!又不知會見到誰,按道理不會搞我吧……於是叫攝影師留意,有事我立刻按電話。太多刺激的經歷,不能盡錄。」

想「八卦」更多黃麗裳的經歷,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的同學有福了,她今年開始任教「Feature Writing」一科。

「我不怕分享失敗的經驗,『fact check』不足後果可以很大。試過『family tree』將老人家的圖加了框框,但對方還沒死,唯有道歉;也試過搞錯兩個同名同姓的人,差點出街,後來被老總罵。但寧願沒有了那十萬、八萬元,都不可以錯;更嚴重的甚至有官司,有時未必是錯,而是所取的角度會否踩鋼線。」

黃麗裳叫公司年輕的同事作「細路仔」,但她也會向這班「細路仔」請教。「我寫的故仔叫他們幫我放上互聯網,結果改一改標題或相,效果截然不同。」

第一次教書,黃麗裳老師當是認識一班新朋友,「八卦」同學的來歷,亦期望大家夠膽講、多提問、多交流。

何謂好的專題文章?

她直說:「好睇、過癮、有料到」!

黃麗裳老師希望提高學生對人的敏感度,而非單純地寫好一篇文章,這才長遠。

「學會與人交往,將受用一生。做記者不會令我發達,但豐富了人生。」

撰文:馬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