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黃之鋒刑滿獲釋 斥林鄭沒資格再做特首

香港眾志秘書黃之鋒早前在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因裁定藐視法庭被判刑,經上訴後判囚兩個月。黃之鋒今早(17日)十時獲釋,他指在獄中一直關注反逃犯條例遊行,遺撼錯過兩場佔領運動及衝擊行動,期後會繼續與香港並肩作戰。他又斥林鄭月娥再沒資格做特首,須為修例風波問責下台。

黃之鋒感激港人於上星期分別3次走上街頭,反對送中惡法。他表示,在獄中看新聞報道時,看到群眾出現在夏慤道,感到振奮人心,並相信過百萬人遊行仍陸續有來。他又指,看到林鄭月娥受訪時落淚的畫面,斥:「當佢(林鄭月娥)流嘅係眼淚,香港人市民係金鐘嘅係血。」他認為,林鄭月娥沒有資格做特首,需要引咎辭職,問責下台。黃之鋒稱,要求撤回條例,並嚴正要求政府對612衝突「暴動」定義,並停止拘捕示威者。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