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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永久禁制令禁時代廣場地面公用空間街頭表演

銅鑼灣時代廣場於2018獲高等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街頭音樂表演平台「city echo」創辦人李冠傑及其他街頭表演者在廣場地面公用空間作音樂表演。案件於本年1月聆訊,入稟方在被告缺席下向高院申請永久禁制令及聲明。法官今(19日)裁定,向兩名被告頒下永久禁制令,但拒絕發聲明稱在該處表演並不屬於公用契約中所指的「靜態康樂」,認為永久禁制令已具足夠阻嚇力。

案件原告為時代廣場,被告依次為音樂人李冠傑,以及其他不合法佔用或阻礙時代廣場露天廣場作街頭表演的人。判辭指,公眾使用時代廣場露天廣場受限於公共契約內所定的條款,而兩被告的表演行為並不屬於契約所容許的「行人通道或靜態康樂」,即表演觸犯了非法闖入原告土地。

暫委法官王鳴峰指出,不同意原告稱頒令宣布或有更強效的阻嚇作用,認為下永久禁止令已足夠有效,強調須小心處理批出法令,防止因作出不必要的聲明而導致過度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