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2016選舉「確認書」

高院拒緊急處理覆核確認書

高院就有關選管會規定參選人須簽署確認書的司法覆核,展開聆訊決定會否加快審議,把審議提前在選舉提名截止日期(29日)前進行。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案件將決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有急切性。

法官表示即使申請人因選管會的不合法失去提名,亦可以在選舉後呈請,若屆時法院頒令重選,便不會造成無可挽救的情況,認為案件沒有急切性,拒絕緊急處理有關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