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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無能力確保校委會後安全 拒簽承諾書

【本網訊】馮敬恩今出席商台節目表示,昨晚第一個議程要求他簽署保密協議及有關安全承諾書,他因無能力確保委員會後的安全,所以拒簽承諾書。

馮敬恩指,承諾書的條文含糊,沒有清楚列明各項細節。而且,他認為校委由港大條例及規程產生,不需要額外簽署文件,若簽署承諾將開壞先例。他又指,委員張達明在會上曾質疑該做法程序上是否公平,但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只是回應「知道委員的關注」。

港大校委會會議昨在灣仔會展舉行,學生會前會長、校委馮敬恩中途被請離場。校委會發聲明指,鑑於馮敬恩拒絕承諾不採取任何可能影響校委和職員等人身安全的行動,委員會以大比數投票通過要求馮敬恩離開會議。

同時,他們會向馮敬恩提出再考慮簽署有關人身安全承諾書,並在出席下次校委會會議時回覆。校委會重申,要求馮敬恩於會議中途離開並不是懲罰,而是確保校委會會議可安全、有秩序和有效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