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香港沒有「韋文軒」

【社會議題】

基本法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提出所謂「白票守尾門」特首選舉方案,賦予選民一定程度上的否決權,指確立市民的投票權比提名權重要,「有票好過無票」,因為制度可以逐步改善。被歸類是泛民主派的湯家驊也有類似論調,表示若北京承諾取消功能組別,願意游說其他泛民支持。獲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支持,稱有關方案值得考慮。

不知道教授是否看過香港電視的劇集《選戰》,主角葉晴的先夫韋文軒,脫離了設定上是建制派的振民黨參選行政長官,最後成功當選,惟上任前死於非命。韋是「袋住先」方案下的民選特首,但他生前說,希望讓香港人不單擁有投票權,更要有提名權。陳教授假設選舉制度是不斷改善,所以不怕「袋住先」,因為未來會有一個像韋的特首改革選舉制度。

理想始終是理想,韋文軒始終是虛構人物,「選舉制度不會輕易改變」是基本的政治ABC。可以上台的特首是原有制度的既得利益者,試問他又怎會輕易賭上連任的機會,改變對自己有利的現狀?像前蘇共領袖戈爾巴喬夫般出身極權,但有開放思想的政治領袖確實不多,更勿忘蘇聯解體,除了因為戈爾巴喬夫,更大程度是因為俄羅斯總統葉利欽迫宮。在中國人社會,複雜的派系鬥爭之間,就算真的有這類人,大抵未掌實權便先被背後的利益集團拉下台,君不見胡耀邦、趙紫陽之輩的下場,香港的田北俊說一兩句公道話便被撤政協之職?

湯家驊也許不相信北京而相信法律,強調要北京承諾未來取消功能組別,並改善提委會使其更民主。然而,爭取民主三十年,筆者實在不明白,究竟北京承諾與否究竟有甚麼分別。引用倪匡先生一句「甚麼人都可以信,妓女都可以信,但共產黨不可信」,法律有能力凌駕人大嗎?中共毫無法律乃至法治的概念,法律不過是管治的工具,否則就不會有「人大常委決定違反人大常委決定」。主權移交踏入第18個年頭,魯平當年也說過「將來香港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權範圍內的事,中央政府不會干涉。」,現在發現原來只是南柯一夢。被騙第一次是天真,第二次已經是愚蠢,湯家驊如果不是太樂觀太天真,便是如他自己批評泛民說的,「無政治智慧」。

雨傘運動/革命雖不得要領,但也算一次表態,普選叫價反而要越叫越低。所謂「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陳弘毅教授不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無人希望「原地踏步」,教授可以說服自己「這個爛橙不太爛」,但「爛橙」始終是「爛橙」,吃了也會肚痛。既然如此,何必執意要吃「爛橙」,為甚麼不爭取一個「靚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