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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唱片業數碼化下的生存之道

網上非法下載歌曲的情況多年來無法完全遏止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統計,全球唱片銷售額更在過去10年內下跌近40%。在音樂數位化下,到底歌手,音樂製作人,以至唱片公司現在如何繼續依靠音樂維生?

除了接商業演出,唱片公司亦會把歌手的音樂錄影帶,即是MV上載至影片網站,再因應MV的熱門程度來領取數千至數萬元的廣告分紅。更有MV會在影片當中植入廣告,賺取更多廣告收入。唱片公司亦可利用MV賺取卡拉OK所支付的播放版權費。

音樂串流是現在聽歌的大趨勢,綫上音樂平台的用戶,可隨時在應用程式內收聽至少100萬首音樂。Spotify與Apple Music分別需要給予唱片公司52%及58%的收入分成,令二,三綫歌手和小型唱片公司都可以有穩定收入。

不過,在音樂數碼化的洪流下,依然有人願意真金白銀花錢購買唱片。

歌曲從來都不是免費的,無論是實體唱片,還是音樂串流平台,尊重音樂,尊重版權,才能令唱片業蓬勃和運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