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霸王控告壹週刊誹謗案

霸王專家詳述內地轉載責任

《霸王》控告《壹週刊》誹謗兼索償案,《霸王》的內地法律專家接受《壹》的盤問時指出,轉載者雖然都有責任審查涉案報道的真實性,但其責任一定較原始發布者為低,法院在釐定賠償金額時,會考慮被告的主觀意圖,以及與受害者損失的因果關係。《霸王》專家又說,若原始發布者與轉載者,在刊登報道前有共同協議或商量,便構成「共同」侵權,原始布者須承擔「連帶責任」。不過如果轉載者不知涉案報道會侵權,按照內地法律,轉載者很大機會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並由原始發布者負上全部責任。

涉案雙方證人完成作供,待8月份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