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電視直播飛虎行動弊多於利

九龍灣啟晴邨樂晴樓21樓於5月31日發生謀殺案,男子身中三槍倒斃屋外,三間直播新聞電視台,於昨晚謀殺案後派記者及攝影師留守樂晴樓外,等候警方今早到現場調查,這是正常派差。

由於警方收到消息指疑兇惹藏於同座10樓一個單位內,所以早上派警員到場戒備,並且安排飛虎隊隨時採取行動。

警方早上行動前曾經勸喻居民留在屋內,指揮官理應清楚電視台有記者正在直播警方部署的情形,新聞片段亦見到居民講述警員佈防的細節,可是警方不當一回事,讓新聞在直播台播出,甚至指飛虎隊奉召到場。

警匪槍戰的新聞對爭取收視的電視新聞,實在是千載難逢,不能責怪電視台主管。反而警方沒有勸止電視台直播,有點說不過去,因為直播新聞令警方的部署被疑犯知道從而猜測下一步行動,而且疑犯可能會因為「插翼難飛」而萌生「玉石俱焚」的念頭,對警員、居民及記者都有危險。

電視台應否直播警匪對峙的新聞,一向是傳媒操守和責任的問題,2010年發生馬尼拉人質事件,當地電視台及電台直播警方部署經過,與及槍手與兄長的對話,令到本來有轉機的談判,急轉直下,終爆發港人旅客8死7傷慘劇。事後菲律賓當局調查槍戰慘劇,亦有提及電視台及電台直播對槍手的影響。

啟晴邨警匪對峙,與馬尼拉人質事件,在本質上有分別,因為疑犯當時沒有脅持居民作人質,而且警方飛虎隊的能力遠較菲警優勝,但如果警方勸阻電視台直播,相信電視台是會接受勸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