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梁振英推雙辣招措施

雙倍印花稅技術調整 免殺錯換樓良民

已推出一年多的樓市「雙倍印花稅」因遭遇立法會拉布,接近一年下來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港府宣布對該項「辣招」作出技術性調整,放寬為「先買後賣」換樓人士設定的6個月換樓期限。

雙倍印花稅的原意是打擊樓市炒家,而不是針對純為改善居住環境而換樓的真正用家,政府乃設立豁免條款,只要在購買新物業6個月內出售原住物業,可以申請 退回印花稅差額。但由於6個月期限過於緊迫,換樓客可能要被迫賤價急售物業,而以購買樓花方式換樓的市民更可能須於交樓前租樓暫住,得不償失,雙倍 印花稅容易「錯殺良民」正是引發爭議的原因之一。

港府乃對「6個月期限」的定義作出技術性調整,由原本購入新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日期起計,延至簽訂正 樓契的日期才起算,令換樓市民多了一至兩個月時間出售舊物業。

對於議員提出的其他修訂,包括豁免慈善團體、商舖等非住宅物業買賣,以及為雙倍印花稅加入日落條款等,當局均拒絕讓步。官員指,目前樓市雖然冷卻,成交萎縮,惟樓市供應仍然短缺,過多豁免勢必令辣招形同虛設,甚至向市場發出錯誤訊號,換言之,目前還不具備減辣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