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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奶令生效 水客趕「尾班車」

「限奶令」3月1日起生效,跟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除非獲發許可證,否則不可帶總淨重量逾1.8公斤(約兩罐)36個月以下嬰兒奶粉出境;該人士需滿16歲,在過去24小時沒有離港,違者被定罪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新令實施前一天,有逾500名水貨客趕「尾班車」,在上水港鐵站外裝貨,每名水貨客一次帶20罐奶粉過關,全部順利衝關。在福田口岸,亦有大批水貨客每次帶6罐奶粉,有人帶8罐奶粉衝關,即被內地海關截停,罰款100元人民幣。而在關口外,有多輛汽車停在路邊,拆家不斷將奶粉放入車尾箱。警方聯同入境處下午再次在粉嶺、上水採取行動,拘捕11男4女(30至72歲),撿獲大量奶粉、嬰兒食品及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