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許仕仁貪污案

郭炳聯給許412萬「顧問費」

主控官提到,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在2005年4月,向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支付一筆412.5萬元款項,許仕仁提供的收據顯示,款項是2005年4月至2006年2月期間,新地給他的顧問費。但主控官質疑,2006年許仕仁已就任政務司司長,不可能為新地提供顧問服務,認為該筆款項為郭炳聯提供予許仕仁就任政務司司長後,優待新地的「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