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疑案

辯方證人出庭作證

辛普森女兒阿內爾表示,控方出示的證據是警方在未經她許可及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所搜集的。

證人瑪麗•格加斯作證指,在警方所表示謀殺時間內,她當時看到四名頭戴編織帽的男子從女死者的公寓內跑出來,當中沒有黑人。辛普森鄰居作證指,她曾看見白色「野馬」牌吉普車在警方所說的謀殺時間內,停在辛普森住所外。她表示害怕被報復而沒有出庭,只是事先錄下聲帶代替證詞。

辛普森的助手卡西•蘭達指,辛普森在案發當夜的11點45分乘美洲航空公司的688號航班前往芝加哥,而他手部傷口是在次日早上5點45分在飯店收到來自警方通知,得悉前妻被殺的消息後,打破手中的酒杯劃破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