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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多次欠交隧道費被判繳付欠款連罰款等共逾17萬元

一名車主因欠繳146宗隧道費,被裁判法院命令須繳付所有欠繳款額、附加費、罰款和訟費,合共逾170,000元。

運輸署發言人說,首次附加費和額外附加費分別為175元和350元。法院亦已指示運輸署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

發言人強調,車主有責任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按時繳交隧道費,違者會被命令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運輸署會繼續採取行動追討欠繳隧道費,並陸續將個案交予裁判法院處理。」

欠繳個案陸續交法院處理

發言人續稱,「易通行」於2023年5月起先後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即尖山隧道、沙田嶺隧道及大圍隧道)實施,大部分車主都按時繳費。然而,有少數的車主在隧道費服務商的多番提醒,包括發出短訊或電郵到其登記的電子聯絡方式,和寄信到其登記地址後,仍未繳交隧道費,亦未有就有關隧道費提出任何爭議。除非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並成功繳費,否則須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完成繳費。

根據運輸署資料,政府發出的車輛貼數目已超過81萬張,佔全港已領牌車輛超過99%。約92%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而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的車輛約佔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