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改革方案事件簿

足協制定《2020行動計劃》亞洲盃進入四強

一連兩日的「第十屆中國足協第三次會員大會」17日閉幕,中國足協公佈了18項中超聯賽的新政策,包括:設立工資和獎金上限、轉會費過高需要交稅,球會對青少年梯隊的投入不能少於15%。另外,中國足協制訂《2020行動計劃》,是結合《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50年)》和《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年)》。計劃提出中國國家隊打入亞洲盃四強及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等國際大賽目標。完善職業聯賽將中超、中甲、中乙參與聯賽數目遞增,即中超16支、中甲18支、中乙32支,FIFA世界排名男足進入前70位,女足進入前10位。

18項中超聯賽的新政策

1:2017年開始的外援新政:中超球會依然可以註冊、報名5名外援,可以進入18人名單,但是上場最多3人次;中甲球會依然註冊、報名和上場3名外援。
2:2017年開始的U23新政:中超和中甲球會18人報名單中至少有2名U23以下球員,其中至少有1人正選出場。
3:設立工資和獎金上限。
4:設立轉會費上限,超出的部分將收稅或者提取相應比例的足球發展基金。
5:設置財政公平制度。
6:職業俱樂部對於青少年梯隊的投入不能少於15%。
7: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中超俱樂部必須擁有U19,U17,U15三級梯隊;中甲必須擁有U17,U15兩級梯隊;中組必須擁有U15梯隊。
8:堅決打擊陰陽合同。
9:堅決取締簽字費。
10:足協統一各球會的賬號,實施監督和監管。
11:各球會要有符合標準的體育場。
12:各球會要有符合標準的訓練基地。
13:球會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係。
14:執教各級隊伍的教練員,必須具備中國足協規定的教練員資格。
15:職業球會要有自己的青少年發展計劃。
16:引入破產機制,對於那些嚴重資不敵債的球會,清除出職業聯賽。
17:落實轉會過程中的聯合補償機制,鼓勵和提高培養青少年的積極性。
18:球會準備必須具備醫療保障體系、草根足球計劃、教育計劃及社會責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