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警稱學校非私人地方 警例賦予權力執法

中文大學今日有示威者與防暴警察發生激烈衝突,警方施放多輪橡膠子彈及催淚彈。警方在今午例行記者會表示,警方進入大學校園範圍執法時,會因應暴徒行為積極採取驅散和拘捕行動,強調不會容許香港任何一個地方變成罪犯窩藏地。

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在《公安條例》下,學校並非私人地方,而《警例》亦賦予警方法定權力到包括學校、商場和港鐵站在内的處所拘捕,重申依法辦事是警察責任和天職。

就昨日西灣河實彈傷人事件,江永祥否認警員罔顧傷者安危,隨意翻動傷者。他澄清指該名警員為接報到場增援的機動部隊成員,當時並未清楚現場情況,亦不知道男子傷勢,強調被捕人士的安全及保安,是警方的重要考慮,警方絕對無意令傷者傷勢加重 。

江永祥稱,警方須謹慎小心處理每個場面,與現場人士保持安全距離,指警方使用武力前,環境複雜,有很多考慮因素。他說,暴徒不要在混亂情況下,嘗試襲擊警察和作出可疑動作,否則後果自負。

對於日前有韓國KBS電視台節目訪問一名聲稱為警察的人,提出有關警方涉強姦、虐打指控等,江永祥回應稱受訪者蒙着面 ,相信不是他的同事,並指對該人惡意中傷的指控,警方感到遺憾和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