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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港不容許私刑 重設非緊急報料熱線

政府早前引《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未能阻嚇示威者上街表達訴求。在過去週末,亦有一輛的士突然剷上行人路, 撞倒一名女子,涉事司機被示威者圍毆受傷送院。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郭蔭庸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香港並不容許使用私刑,一旦打死人,涉及的罪行可以是謀殺。他形容事件是一宗交通事故,不論有任何糾紛,市民都應該以文明的方式處理。

對於有記者昨晚在馬鞍山新港城商場直播時,被強行推開商場門的警員推跌,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回應稱警方當時「有必要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處理商場內事件,向被撞倒的記者表示「唔好意思」。

江永祥稱,警員「有事件要處理時,好多時未必顧及得咁多」,要求記者「工作期間要多加留意」。他又指,根據《警隊條例》第50條,若警員有理由相信某地方有人干犯罪行,而警員需要拘捕,則毋須手令亦可進入該處處理。

警方表示,自今日始重設非緊急報料熱線,電話號碼是5333 3103,並設有微信、line和sms短訊等香港市民常用的不同社交平台和通訊方式,處理市民提供的資料。資訊系統部高級警司陳志勇補充指,熱線不適用於一般報案,亦不會有自動化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