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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涉嫌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提供「RGA生髮服務」
2人被捕包括1名醫生

​銅鑼灣一間診所涉嫌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提供Regenera Activa生髮服務,即一種自體細胞移植醫療程序,該醫療程序又稱「RGA生髮服務」。兩名涉案人士被警方拘捕,包括1名診所負責人及1名醫生。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較早時接獲線報,指一間位於銅鑼灣軒尼詩道458至468號金聯商業中心的診所,在未持有日間醫療中心牌照下,涉嫌非法提供 Regenera Activa(RGA)自體細胞移植程序,遂聯同警方於今日採取執法行動,檢獲一批可用作RGA程序的器械和用具,以及相關紀錄。

衞生署考慮提出檢控

發言人說,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衞生署會因應所蒐集的資料及證據考慮檢控。
   
發言人又表示,涉事醫生在沒有合適牌照的處所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未能保障病人的最佳利益,衞生署已把相關個案轉介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

本月12日已在旺角採取同類執法行動

在本月12日,衞生署聯同警方已在旺角對一間沒有領有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的店鋪,涉嫌非法進行自體細胞移植及注射高濃度血小板血漿程序,採取執法行,並將在該店鋪內執業的醫生,轉介醫務委員會跟進。

衞生署發言人指出,RGA程序涉及自體細胞移植。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移植任何細胞、組織或器官,包括自體移植物、同種異體移植物、異種移植物、經處理的組織或血液製品,例如高濃度血小板血漿,及皮瓣,均屬《條例》訂明的「附表醫療程序」。在毋須留醫的情況下施行該等程序,必須在持有有效牌照的日間醫療中心內進行。任何人士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3年。
  
衞生署於本月中去信提醒全港醫生,在施行RGA或其他《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訂明的「附表醫療程序」前,必須核實相關處所是否持有合適牌照,切實保障病人的最佳利益和恪守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如需接受RGA或其他「附表醫療程序」,務必先確認提供服務的處所是否已按《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申領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為方便市民識別,衞生署已設立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載錄所有獲發牌照和獲豁免書的私營醫療機構。日間醫療中心亦須將其牌照貼於當眼處,牌照上印有一個二維碼,市民可利用醫健通應用程式掃瞄以確認牌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