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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等4人上訴遭駁回 郭炳江即時返監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郭炳江等4人貪污的上訴案,終審法院作出終極裁決,5位法官一致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被駁回。原本獲准保釋的郭炳江,須即時返回監獄服刑,服餘下約3年半刑期。。郭炳江的家人對終極裁決感到傷心和無奈。

終審法院判詞提到,許仕仁身為政務司司長是特區第二號人物,亦是行會成員,有份協助特首制定政策。判詞形容有關犯罪行為是由許仕仁就任司長起,並持續至他整個任期。判詞指出,許仕仁與新地協議,在上任前收取850萬元,並以任內傾向優待新地作為回報,明顯是貪污舞弊,許仕仁擔任公職的獨立性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履行公職。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2014年被裁定串謀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收受巨款罪成, 4人其後不服定罪上訴。終審法院今頒下判辭,駁回上訴,郭炳江須即時入獄。

今次終審庭處理的上訴,關於郭炳江面對的唯一控罪,原審時判囚5年,他在去年獲准保釋前已服刑18個月,現時需要完成餘下刑期。至於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原審時就分別被判囚5年至7年半。

較早前,郭炳江在兒子郭基煇陪同下到達法院,郭炳江最先走入犯人欄,面帶笑容,向到庭的親友及多名新地高層揮手,他又攜帶一本聖經到犯人欄。之後另外3名被告亦到庭,許仕仁坐在犯人欄的第二排,沒和其他被告打招呼,頭髮斑白。而陳鉅源和關雄生就坐在前排郭炳江的左右兩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