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許仕仁貪污案

許仕仁上訴結束聆訊押後裁決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管理層的貪污上訴案審結,上訴庭聽完雙方的理據後,副庭長楊振權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將案件押後裁決。控方反駁4人提出的理據,指許仕仁收受「甜頭」的一刻,已經違反應有的忠誠及誠信,不一定需要證明雙方有協議,都可以定罪,而許仕仁作為高級官員,應以全港市民利益為首要;又認為「保持傾向」優待,已經是一種行為足以定罪,指法例亦沒要求舉證一方進一步指明提供什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