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專欄

薄刑輕重

中秋假期,北京人的話題,除了看月亮的圓缺,還有政情的陰晴。而政情陰晴中,薄熙來案節後的宣判,是最熱的話題。這個最熱的話題中,薄熙來到底是重判還是輕判,又是熱中之熱。

中秋節前,山東濟南法院公告說要於九月二十二日,對薄熙來案一審宣判,這事既引起人們廣泛關注,又惹來各式各樣的說法,比如有人認為,那些幹政法的人就是缺德,偏偏要在中秋節前,給薄熙來這人末亡而家已破的人再來一棒。

但人們更關注的,還是薄熙來案如何判,一個是殺不殺,另一個是如果不殺,會重判還是輕判。

薄熙來案八月開審以來,中共政法當局即組織一批御用法律專家,如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顧永忠,武漢大學教授莫洪憲之類。在大小報章上評論薄熙來案。這些文章角度不同,長短有異,但有二個共同點,一是說薄熙來有罪,不管怎麼他自己辯護都有罪;二是強調審判程序是公正的,結果是正義的。

這些法律專家,說的都是廢話,他們也只敢說廢話,不敢談人們最關心的話題,薄熙來怎麼判。

薄熙來怎麼判,跟薄熙來拒不認罪,甚至跟薄熙來的具體罪行,有關係但關係不大。這是因為,薄熙來案,是政治案當刑事案辦,是重罪當輕罪判,這由今次審判薄熙來,提出的罪名、限定的罪狀、列舉的涉案金額等等,充分顯露。

既然罪名只是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既然案件沒涉及人命、涉案金額也就區區數千萬元人民幣,那就可得出兩大結論,一是薄熙來罪不至死,沒有死刑和死刑緩刑可能;二是刑期不輕不重,只參考前面兩位政治局委員辦,坐二十年可能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