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2017



中國網絡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正式實施後,馬上向國內巨型網絡公司施展威力,展現國家對網絡安全的力量。 

網絡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官方認為該法有助阻止網絡攻擊和恐怖主義行動,且不會損害外國商業利益,但由於規定禁止發表損害國家團結,擾亂經濟秩序或企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極富政治性,加上其中一項條款要求金融和通信等行業的公司接受安全檢查,在國內存儲數據須接受強制性要求──將讓外國公司的運營成本更高,形成貿易壁壘,或讓它們進不了中國市場,且該法進一步強化中國互聯網登記實名制度,隨即引起外國公司高度關注。 

據《紐約時報》(2016年11月8日)引述中國美國商會主席吉莫曼(James Zimmerman)表示,限制數據跨境傳輸「並不提供安全效益,但會給那些需要國際間共享數據的行業中運營的中國企業,以及外國公司制週障礙。」 

中國對抓緊網絡信息的重視,早於10多年前已開始:

‧2003年 中央中央辦公廳發布的第27號文《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便己提出「抓緊研究起草《信息安全法》的要求。

‧2015年5月,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此次審議通過後,該草案公開發布,並向全社會徵求意見。

‧2016年6月,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第21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2次審議。同年11月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3次審議,會議以154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網絡安全法》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53號主席令頒捕本法。 

網絡安全法共有7章79條,不少內容針對近年的網絡安全隱患,像個人信息泄露等,該法明確了網絡詐騙等行為的定義和刑罰,明確了網絡運營商的責任,要求其處置違法信息,配合偵察機關工作等,此法旨在防止網絡恐怖襲擊、網絡詐騙等行為,並賦予政府在緊急情況下斷網等權力。 

是項法律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國際企業集團在人大常委通過有關法例前其實已高度關主。46家在華國際企業團體2016年8月聯名致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要求中國政府依據國際貿易法規修正新網絡安全法,指出該法對信息安全技術做出了嚴格的限制,數據盜竊將變得更容易,並且該立法將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到11月人大常委正式通過法例,同樣有40多個來自美、歐和澳洲的國際企業和技術團體聯合致函中國政府並警告說,中國當局試圖控制互聯網和網絡技術,「是在國家邊界設置貿易壁壘」,並不能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且嚴重削弱國際企業在中國市場競爭力,無益於加強網絡安全。

 但對於這些國際企業的批評,北京毫不退讓,全國人大委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說,制定網絡安全法是落實國家總體安全觀的重要舉措。他說,中國面臨網絡安全威脅,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網絡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會的網絡安全意識和網絡安全的保護水平。

 有指網絡安全法中不少規定此前已實際應用,像去年7月網信辦亦勒令多個大型網站如搜孤、鳳凰、網易等,關閉深度及調查新聞報道專欄,指這些網站自行採訪、編輯刊發的新聞,造成惡劣影響,要求在限期內整改並將處以罰款。如今是將以往採取的管理手段合法化而已,有批評者指,此法的正式通過發生在習近平2013年正式上位後大規模打擊公民社會的背景下,旨在使異見銷聲匿迹,加上中國2015年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使所有關鍵網絡基礎設施和信息系統「安全並得到有效控制」,也是其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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