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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問大會擲水杯 黃毓民否認襲擊梁振英

【本網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在去年7月襲擊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63歲的黃毓民,未有律師代表,他否認控罪,並在庭上高叫「議會抗爭無罪」,即被主任裁判官斥法庭非表達政見的地方。控方透露案件將有26名證人,並將於10月9日作預審,被告准以500元現金擔保。

黃毓民在去年7月3日在行政長官梁振英到立法會出席答問大會期間,衝向台前投擲文件和盛滿水的玻璃杯。特首辦報警後,警方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