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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12月19日舉行選舉

政府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列出未來三場選舉的相關修例內容。第七屆立法會將於12月19日舉行,產生90名議員,40席是選舉委員會議員、30席功能組別議員及20席分區直選議員。

分區直選方面,港、九及新界共劃分10個選區,每區選出2名議員,採取雙議席單票制。港島分為2區,分別為香港島東及香港島西。九龍分3區,九龍東、九龍中和九龍西。新界劃分5區,分別是新界東南、新界西南、新界西北、新界東北和新界北。

選舉委員會議員選舉會採用全票制,即每名選委須投票選40人,得票最多的40人當選。功能組別方面,除了勞工界選出3人之外,其他界別每名選民選1人,得票最多者勝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3日)就條例草案舉行記者會。對於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參選資格,將由新設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她說資格審查委員會除了有特區主要官員,亦都會邀請社會人士加入,但不排除要就這些人選向中央備案。

她又說如現任行政長官競逐連任,在利益申報上,需要避席國安委中涉及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資格的會議。她指出,對現時的利益申報制度有充分信任,作為行政長官處理每天工作都會檢視自己有否利益衝突,如因怕外界指有利益衝突或觀感不好,而抹去行政長官的憲制職能,不太符合對行政長官的問責要求。她說行政長官不是獨斷獨行一個人做事,自己處理這條條例「立此為照」講清楚在利益申報之上的做法,希望條例得到更大的社會認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另外,政府建議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規管操縱或破壞選舉的行為,建議訂明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亦屬干犯舞弊行為。有傳媒提問投白票和投廢票現時均沒有刑責,呼籲投白票和投廢票變成罪行的法律基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當局打算修改法例,禁止任何人組織、或在公開活動中嘗試煽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有關安排已在立法會的小組委員會上和向公眾提及。他說留意到社會上有些人企圖作出這些行為,試圖破壞選舉,或者令選舉公信力下降。針對這種行為,政府根據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需要採取措施,依法規管這些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他指出並非對選舉或者投票情況沒有信心。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出,作為一個公民有責任及權利投票,必須呼籲大家要參與選舉和投票。《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需要香港特區去做一些措施,依法規管縱及破壞選舉的行為,在《311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及人大常委修訂的附件一、附件二亦交付這個重要責任,整體而言需要知道《311決定》的整個目的,是希望完善選舉制度,在憲制層面要這樣去看。

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內容,將於翌日(14日)在立法會首讀。經修訂後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參選資格,將由新設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作出審查確認。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左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右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右一)和署理律政專員(特別職務)梅基發(左一)在添馬政府總部就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舉行記者會。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