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立法保障粵語的法定地位

日前教育局官方網頁上一篇文章,指廣東話乃「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惹來網民狂轟;教育局罕有地將文章移除,並「深表歉意」。當局雖然迅速「處理」事件,但仍留下一片疑團,也引起人們關注廣東話在香港的命運。

回歸後特區政府推動母語教學,一向以廣東話作為「母語」,現在教育局網頁出現的文章,不僅「貶低」了廣東話,還強調普通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語言,「使用日見普遍,反映內地與香港經濟及文化緊密聯繫」,很明顯是將兩種語言排位階。

有論者認為這文章「似乎是有人想奉迎某些人,把教育政策內容扭曲」。無論原因如何,難免讓人將近年北京加強干預港事、深港邊界模糊化、「新香港人」論等等問題聯想一起,加深了對中共「殖民」香港、打壓本土文化的顧慮。

2010年廣州市政協以加強亞運會軟環境建設為名目,建議廣州電視台改用普通話廣播,曾燃起廣州人一波又一波的捍衛粵語運動。廣州人尚且對保護本土文化「敏感」如此,香港形勢更為複雜,又怎能怪港人有如驚弓之鳥?

事實上教育局的文章把「法定語文」和「法定語言」搞混了。香港只有「法定語文」,沒有「法定語言」,前者只有中文和英文,並無廣東話與普通話之分。當年港英政府歧視華人,一直不將中文列作法定語文,直至1968年開始學界發起中文運動,爭取中文「合法化」,港英政府才於1974年立法通過中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今天港人面對中共的「殖民」威脅,也應該效法當年中文運動,推動立法保障粵語的法定地位,以免將來連法律中指涉的「中文」,也變成了普通話的同義詞。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