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爭議事件簿

租賃 民主派憂破基本法18條

因應有個別傳媒爆料,港府20日隨即召開記者茶敍講解一地兩檢方案,政府已敲定參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內地口岸區」,全面執行內地法律,範圍包括內地出入境大堂,高鐵列車月台,總站內路軌等,而確如報道所指以租賃方式批予內地全權管轄。不過此租賃方式仍引起民主派立會議員擔憂,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基本法18條列明,內地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外不得在港執行,立法會也不能立例減少香港自治範圍,除非修改基本法或人大釋法,否則難以處理一地兩檢。公民黨主席梁家傑21日也在一個電台節目訪問說「一地兩檢,港人危險」,指香港與內地的法治排名相差很大,香港內球排名第7,內地排第67,基本法第18條正是保障港人的權利。

建制派以同為法律人的梁美芬主打,她強調一地兩檢方案既已呼之欲出,梁家傑說的是政治恐懼,她不認為現時流傳方案和基本法有衝突,而內地執法人員不會在香港範圍執法,也不可離開專區,她又說,外界用移動邊界的形容不正確,香港土地是國家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