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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偉聰接任警務處處長

[本網訊]新華社報道,國務院決定任命盧偉聰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警務處處長,免去曾偉雄的警務處處長職務。

據報道,國務院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議作出任命,原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自今日起開始退休前休假,告別37年的警隊生涯。

現年53歲的盧偉聰,在警隊服務31年,具備豐富刑事偵緝工作經驗,亦曾參與策劃處理佔領行動的「光明頂」行動。

盧偉聰於1984年加入警隊任督察,初期主要在總區及總部層面的刑事單位駐守,1999至2002年間,被借調往法國里昂國際刑警秘書處,出任聯絡主任,任內擢升為國際刑警亞洲及南太平洋區助理處長;2002年至2005年期間出任服務質素監察部及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2005年晉升爲總警司並調任保安部,及後擔任西九龍總區副指揮官;2009年晉升為助理警務處長,其後分別出任高級助理警務處長和刑事及保安處處長,前年8月出任副處長(行動),去年8月再調任副處長(管理);2011年晉升爲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掌管刑事及保安部;2013年,盧先生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並於2014年調任為警務處副處長(管理)。

盧偉聰於2009年及2014,分別獲頒香港警察榮譽獎章及香港警察卓越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