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劉進圖遇襲案

疑犯被控傷人盜竊罪

警方落案起訴兩名37歲男子葉劍華和黃志華,分別控以一項傷人罪及一項盜竊罪。警方相信兩名疑犯分別為襲擊劉進圖的刀手及負責駕駛電單車的車手,警方仍在調查犯案動機,並指兩人部分口供有出入。

控罪指,兩人涉嫌在2月12至13日,在粉嶺偷竊一輛電單車,以及涉嫌在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持刀襲擊劉進圖。兩人其後到上水梧桐河丟棄兇刀及衣物,潛逃內地。

警方又說,由於相信兇徒在粉嶺聯和墟偷得犯案的電單車,故最終加控一項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