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麗幗司法覆核8.31決定

烈顯倫批評梁麗幗濫用覆核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 ( Henry Litton ) ,在外國記者協會演說中批評有人濫用司法覆核,令司法機關花大量時間處理。他指在三權分立的基礎上,司法覆核並非用作挑戰政府,法庭是處理法律而非辯論政策的地方。

烈顯倫更點名批評梁麗幗。指梁麗幗把特首列入案中第四答辯人,但法院的判詞未有提及梁振英,沒有足夠理由把特首牽涉在內。列顯倫嚴厲譴責梁麗幗「嘩眾取寵」,諷刺她想把「告過特首」寫入履歷表「令個人履歷表更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