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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酒噴智障童 女教師判囚十個月

【本網訊】在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任職特殊學校女教師的梁佩琪,涉襲擊智障學童昨被判囚10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受害的學童有嚴重身體殘障,無能力避開或反抗,法庭有責任保護容易受傷的兒童,判被告即時監禁。

案情指47歲的女教師,一年內向7名6-7歲的智障學童的臉部及頭部直接噴消毒火酒,經審訊後裁定11項襲擊致兒童受傷罪罪成,被判即時入獄十個月。裁判官指出,雖然受害學童無受到傷害,但學童的皮膚、口鼻都有接觸到和吸入酒精,令學童身體或情緒都有反應,對學童構成健康風險。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歡迎判決,認為判決起警剔作用。他認為事件反映有需要檢討保障智障學童的機制。他建議,特殊學校可以盡量開放,讓家長可以和校方多參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