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改革2016

港府讓步 反惹業界爭議

政府提出兩項修訂,現時2名由醫專提名的醫委會委員,可毋須經特首委任,由26人組成的醫專院務委員會選出;又建議新增的4名委任委員,先由病人及消費者提名。據知修訂已獲特首同意。

醫學會會長史泰祖歡迎新方案,但承認業界有分歧。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陳沛然對方案感失望,批評當局只取建議的框架,但改變了內容。他重申,「4-2+2」方案要求2名醫專提名委員由醫生公開選舉產生,並非只取消特首委任,繼續由醫專會董互選;醫學界議員梁家騮亦不接受新方案,認為不符合普選原則;同為醫生的郭家麒亦批評政府偷換概念,指加入醫專有門檻,政府建議院務委員會選出委員,結果與醫專提名分別不大;醫專主席李國棟則強調,該院要有足夠代表於醫委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