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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獲受管制屬瀕危物種:
活體龍吐珠及活體江魟

海關今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共4條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體龍吐珠及活體江魟,估計市值約52,000元。

海關今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的2條活體龍吐珠。(來源:政府新聞處)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今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52歲抵港女旅客時,經檢查後發現其背包內共有兩條懷疑活體龍吐珠及兩條懷疑活體江魟,並分別以膠袋盛載著。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到場查驗後,確認該批魚類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

發言人關提醒市民,切勿在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瀕危物種進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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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法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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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海關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體體江魟。(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