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法政匯思解釋暴動罪關鍵 在場但無用暴力亦可能被控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今早(1日)接受電台節目的電話訪問,指是否涉及暴動罪,關鍵在於分析該人是否參與被定為暴動的非法集結的一員。因此,即使該人當時只是在場但未有協助暴力行為,亦有機會涉嫌犯下暴動罪。

「728中西區衝突」中有44人被控暴動罪,引起大眾對此罪項的關注。李安然解釋,暴動罪牽涉到非法集結。如有人在非法集結期間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該集結被定為暴動;而在場人士如被界定為參與此被定為暴動的非法集結的人員之一,當任何人作出暴力行為,該些人士均會被定為暴動者之一;如出現集體犯案,則有集體責任。

對於有疑為律政司檢控人員的人士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出的指控,李安然認為該指控非常嚴重,如情況屬實,是對法治的嚴重破壞。因為如果律政司作檢控決定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會導致部份人更容易被檢控,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核心原則被崩解。他表示鄭若驊必須就如此嚴重的指控作出回應,以給公眾一個交代。至於律政司頻繁與警方開會,他認為這未必具政治性質。

早前有人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信紙發公開信,開名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認為她漠視檢控原則。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