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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拒學生要求 指現行4階段監督機制足夠

對於反服貿抗議學生要求「退回服貿協議」及「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行政院長江宜樺中午到訪學生商談不果,傍晚再召開記者會清晰拒絕學生要求,並表示有關服貿協議政府已經制定4階段監督機制。

這4階段監督機制分別是在協商議題形成階段向國會說明議題內容、在業務溝通階段說明階段性成果、在協議簽署前向立法院說明協議重要內容,以及在協議簽署後向國會專案報告協議推動情形。江宜樺指出,目前這套機制可行,且也已經適用於最近簽署的兩岸協議,沒有再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