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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炮車殺傷力大 5米達320磅衝擊力

【本網訊】警方早前透露計劃購置水炮車,引起各界爭議。香港民權觀察批評,水炮車的殺傷力大,但警方沒有公佈相關資料,亦無使用指引,要求警方撤回相關撥款申請。

警方計劃買入3部合共2700萬元配備水砲功能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可射出顏料以便追縱違法者。香港民權觀察不滿當局事先未向立法會和公眾交代水炮車用途、使用準則及可能導致的傷害,政府就把水砲車撥款申請寫入預算案綑綁交給立法會要求撥款,認為此舉是黑箱作業、剝奪公眾知情權,要求撤回撥款申請,並先將建議交由立法會討論。

香港民權觀察邀請工程師黎廣德及香港大學數學系副教授丁南僑,計算分析水炮車噴射水柱可產生的威力。根據外國水炮車技術參考數據,若水炮射擊距離為5米,衝擊力可達320磅,即使10米距離,亦達280磅,「320磅力就像被車推向牆一樣,後果可大可小」。他又說,若射向碎石或雜物令其彈射向人,5米距離可造成每平方吋26磅衝擊力。他強調香港街道狹窄、多雜物,一旦使用水炮車,殺傷力較外國空曠地方使用更嚴重。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引述英國防衛科技建議委員會轄下小組委員會2004年提交予英國國會的文件顯示,雖然水炮為非致命武器,但示威者被水炮直接射中可造成頸骨移位、令人跌倒受傷或被沖倒的雜物擊傷,在德國更曾出現示威者被水炮射盲的個案。

王浩賢表示,香港無必要引入水炮車,並批評警方一直拒絕公開武力使用準則,市民難以監察。他擔心引入水炮車將成為警方重大武器,又指香港遊行示威大致和平進行,警方有足夠人手維持治安,故引入水炮只會加深警民矛盾。民權觀察已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跟進及邀請保安局及警隊官員解答質詢。